当前位置: 首页 > 人才培养 > 研究生教育 > 正文

    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

    发布时间:2013-04-15 16:15 作者: 来源: 访问次数:

    (国家教育委员会[89]教政字003号)

      高等学校的老员工、研究生,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;应当热心于改革和开放,有艰苦奋斗的精神,走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道路,努力为人民服务,为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献身;应当自觉的遵守宪法、法律,严格遵守校纪、校规,增强法制观念,有良好的品德;应当勤奋学习,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,立志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,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。在日常生活中须自觉遵守以下准则。

      一、维护祖国的利益
      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、违背四项基本原则、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,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。

      二、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、规定
      努力做维护民主 和法律的典范,反对无政府主义。

      三、维护各民族的平等、团结、互助关系
      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,反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。

      四、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
      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;同学之间团结友爱,互相学习,互相帮助;关心集体,反对极端个人主义。

      五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
      说话要有事实根据,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;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      六、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
      积极参加公益劳动、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,虚心向工人、农民学习;不参与经商活动。

      七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
      勤俭节约;不浪费水、电、粮食;不向学校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。

      八、注重个人品德修养
      服饰整洁,讲究卫生;诚实守信, 谦虚谨慎;说话和气,待人有礼;男女交往,举止得体;尊敬师长,尊重他人;敬老爱幼,乐于助人;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。

      九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,增进身心健康

      十、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
      在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中树立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结合的学风。

      十一、维护教学秩序
      遵守学习纪律,考试不作弊。

      十二、维护公共秩序
      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,不扰乱秩序,不起哄;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,不打架斗殴,不赌博,不酗酒,不观看、传播反动、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;不在禁烟区吸烟。

      十三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
      按时熄灯就寝,不喧哗、打闹、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;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;不留宿异性;未经有关部门同意,不留宿校外人员。

      十四、爱护公共财物,保护公共设施
      爱护花草树木;珍惜教学、科研设备;损坏公物要赔偿。

      十五、遵守外事纪律
      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、人格的事,与外国职工平等友好相处;对外籍教师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,不卑不亢。